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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須知

19 癲癇須知(Epilepsy or Seizure)

病因

造成癲癇的原因可能為遺傳性的腦部功能異常,即所謂的自發性(primary)或未明原因性(idiopathic)癲癇;也可能是腦部曾經出現病變而導致的繼發性(secondary)癲癇,常見於曾有腦部創傷、發炎或其他病史的動物。


(一) 自發性癲癇:

犬隻最常見的癲癇類型,約佔 80%。雖然會反覆出現發作症狀,但無法找到明確病因,可能與先天神經傳導異常有關,常見於特定品種。


(二) 繼發性癲癇:

與腦部的創傷、炎症、中毒、代謝性疾病或血管病變有關,使神經元異常放電導致癲癇。這類癲癇無品種或性別差異,任何年齡皆可能發生。


臨床症狀

癲癇發作臨床上可分為三個階段:

(一) 先兆期(aura):

發作前幾分鐘到數小時內,動物可能出現行為改變,如不安、躲藏、踱步或哭叫等。


(二) 發作期(ictus):

持續時間從數秒至數分鐘,可能出現肌肉僵硬與間歇性鬆弛、四肢滑動、精神混亂、意識喪失、咬牙、流口水、排尿或排便等。


(三) 發作後期(post-ictus):

可能持續幾分鐘到數天。常見症狀包含迷向、運動不協調、視力障礙、嗜睡、行為改變、食慾異常等。


自發性癲癇多於 6 個月至 3 歲之間發作,但也可能至 5 歲才出現。越年輕發作的犬隻,控制難度通常越高。發作常呈周期性,間隔週至月不等。年齡增長後,發作頻率與嚴重度可能提升,尤其是大型犬。此外,部分犬隻會出現 24 小時內發作 2 次以上的叢集性(cluster)癲癇。


常見癲癇原因

 (一) 顱外因素:

如中毒、低血糖、肝病、電解質異常、尿毒等代謝性疾病。 


(二) 顱內因素:

如腦部畸形(水腦)、腫瘤、炎症、出血或梗塞等血管性疾病、退行性病變與繼發性癲癇。


 (三) 自發性癲癇:

無法找出具體病因,推測與遺傳與神經異常有關。


診斷

診斷需依據品種、首次發作年齡、發作間隔與型態、過去病史等判斷是否為自發性癲癇。若首次發作發生於六個月以下或五歲以上,且伴隨局部運動異常或短期內多次發作,需懷疑其他病因。


完整診斷還需神經學檢查、血液與尿液檢查、腦脊髓液分析,以及腦波(EEG)、斷層掃描(CT)或核磁共振(MRI)檢查。自發性癲癇動物的這些檢查結果通常為正常。


治療與預防

開始治療前,需先確定為癲癇而非單次發作,並排除是否為其他可逆病因所致(如腫瘤、中毒等)。治療目標為降低發作頻率、減輕嚴重性、延長發作間隔與減少後遺症。


若動物 4 週內發作 1 次以上,或 2~3 個月內有叢集性發作,建議開始使用抗癲癇藥物。


治療前需與飼主充分溝通,包括用藥目的、定時給藥的重要性、可能的副作用與毒性,以及請飼主記錄發作時間、頻率與狀況,以供醫師評估。同時建議癲癇母犬進行節育手術,避免遺傳。


居家照顧要點

癲癇動物需長期甚至終生服藥,不可擅自停藥或減量。若控制良好,可與醫師討論逐步減藥,通常需 3~6 個月漸進調整。

癲癇發作時,應:

  • 保持冷靜,不捏、不搖動動物。

  • 讓頭部朝下,利於口水流出,避免嗆入氣管。

  • 解開頸圈、移開危險物品。

  • 不可強塞物品入嘴或撬牙。

  • 若在高處,注意防跌落。

  • 不壓制肢體,以免造成骨折。

  • 發作後安置於安靜、安全的環境休息。

  • 未完全清醒前不可進食或餵藥。

  • 記錄發作狀況,若超過 5 分鐘或頻繁重複發作,應即刻送醫。


此外,定期追蹤血中藥物濃度與血液檢查、體重監測亦很重要,避免因體重變化導致藥物劑量不合適。若同時服用其他藥物,請務必告知獸醫,避免藥物交互作用。


2025 長青動物醫院 版權所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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