癲癇 (Epilepsy or Seizure)


病因


造成癲癇的原因可能為遺傳性的腦部功能問題,即自發性primary)或稱未明原因性(idiopathic)癲癇;繼發性secondary)癲癇則是腦部無活性病灶造成,可能為過去發生的腦部傷害。


(一) 自發性癲癇:在犬為最常見的發生原因,約佔80%。有反覆發作症狀但找不出明顯病

因,其潛在病因可能為先天神經傳導問題,有特定好發犬種。


(二) 繼發性癲癇:發生的原因是因為先前發生過炎症、創傷、中毒、代謝性疾病、或血管

病變造成局部神經元改變,使這些神經元放電不正常而造成癲癇。這種後天造成的癲癇可能發生於任何年齡、任何品種,且沒有性別的差異性。

 


臨床症狀


臨床上癲癇發作可分為三個時期:

(一) 先兆(aura):在發作前數分鐘至數小時病犬出現行為改變,包括不安、躲藏、踱步

及哭叫等。


(二) 發作(ictus):持續幾秒鐘到幾分鐘。大部分的犬貓會出現肌肉張力增加伴隨間斷性的

鬆弛,或出現四肢滑水症狀,同時可能出現精神錯亂或失去意識、牙關緊閉或用力咀嚼、流口水、無意識排尿及排糞等症狀。


(三) 發作後(post-ictus):時間持續由幾分鐘至幾天都有可能,動物可能會出現失去方

向感、運動失調、目盲、痴呆、踱步、渴感及食慾過度或減少。


自發性癲癇第一次發作年齡通常在六個月到三歲,但也有直到五歲才發作。在大部分的犬種發作年齡愈小似乎愈難控制。發作通常為全身性,並且呈規律的週期,發作時間可能間隔數週至數月。隨年齡漸增,發作頻率及嚴重程度亦會增加,尤其是大型犬。有些犬也可能出現叢集性(cluster)發作,即24小時內發作2次或2次以上。


 

常見造成癲癇的原因


() 顱外病因

1. 中毒。    2. 代謝性疾病:低血糖症、肝病、低血鈣症、電解質不平衡、嚴重尿毒等。


() 顱內病因

1. 先天結構畸形,如水腦。     4. 腫瘤。

2. 炎症性疾病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. 血管疾病,如出血、梗塞。

3. 繼發性癲癇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. 退行性疾病。


() 自發性癲癇


 

診斷


() 病犬的品種、第一次發生的年齡、發作間期、發作型式、既往的病史等通常可以提供病因的重要資訊。如果病犬第一次發作在六月齡以下或五歲以上、發作前或後出現局部運動障礙、前幾次發作間隔小於4-6 週時,則可先排除自發性癲癇。

() 詳細的理學檢查、神經學檢查及實驗室檢查(血液學、尿液、腦脊髓液檢查)可協助區別顱內或顱外病因;腦波圖(EEG)、斷層掃瞄(CT)、核磁共振(MRI)則有助於顱內畸形或原發性腫瘤的診斷。自發性癲癇各項檢查結果均為正常。


 

治療與預防


開始治療前必須確定為癲癇,而非單一次的發作,並要確定是否是因炎症、腫瘤、代謝性疾病等造成,如果有則需針對原因加以治療。治療的目的在減少發作次數、降低發作嚴重性、緩和發作後併發症,並延長發作間期。當病犬4週內出現一次以上的單發性發作或2-3 個月內出現一次以上的叢集性發作,則開始給予抗癲癇藥物


在治療前醫師必須與飼主做良好的溝通,讓飼主了解治療的目的、按時給藥的重要性、使用藥物可能的副作用及毒性,同時請飼主配合詳細紀錄病畜發作的日期、強度,並定期回診監測病畜血清中藥物濃度及做血液學檢查(紅白血球及血液生化)。而母犬一旦診斷出有癲癇,則應建議做節育手術以免遺傳給下一代。


 

癲癇動物的居家照顧


1.必須持續服藥,不可自行停藥或減量,大部分患病的動物需要終身以藥物控制。服藥的過程中,如果持續一段時間都未曾發作,表示癲癇控制良好,在主人與醫生取得共識後,可以考慮逐漸減量至完全停藥,但仍需用三至六個月的時間慢慢減少,以免癲癇復發。

2.癲癇發作時的處置方法 :

a.保持冷靜,陪伴動物,不可用力捏或搖晃動物。

b.讓動物的口吻部朝下,使口水易於從口中流出,避免嗆入氣管。

c.維持呼吸道的通暢,注意脖子不可折到。若有穿衣服,需把領口打開。

d.如果動物在高處,如床上,主人不可遠離,以免跌落,發生意外。

e.不要塞任何東西到口中,更不要硬把咬緊的牙齒撬開。

f.預防意外傷害,移開周圍尖銳、硬、燙之物,以免受傷。可以用枕頭、棉被等軟物圍護在四周。

g.仔細觀察與記錄發作的型態、持續時間,回診時可帶回給醫生做為參考。

h.除非發作持續超過5分鐘以上或短時間內重複發作多次,以及有受傷時才需即刻送醫。

i.不要強壓動物的四肢,力阻其肌肉的收縮,有可能因外力強制的壓迫而致抽搐更厲害或骨折的傷害。

j.發作結束後,動物可能會很累想睡覺,或是會很躁動,可安排安靜、安全舒適的環境讓牠休息。

k.未完全清醒時不要給任何藥物、食物或水,以免嗆到。


3.主人在未與醫師討論前,切勿自行更改藥物餵食頻率及藥量

4.定期回診並監測動物之藥物血中濃度。

5.用藥期間需注意動物的體重控制,以免增重過快,導致藥物劑量不足; 或是體重減輕太多,導致藥物劑量過重

 

癲癇的藥物與許多其他藥物有藥物交互作用,如病犬有其他正在長期服用的藥物(如皮膚病藥),請告知醫生。